工程
竣工结算报审承诺书
鹤壁职业技术学院:
我公司对所报送的竣工结算做出如下慎重承诺:
1、所报竣工结算属实,不存在虚报冒算现象;
2、如果核减率超过5%,我单位同意按《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基建与维修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的规定》(鹤职院[2018]103号)执行。主要内容如下:
1.单项工程核减率超过10%的,其评审费用全部由施工单位承担,并由学院从施工单位工程款中扣除(下同);
2.单项工程核减率在8%—10%(含10%)之间的,其评审费用由学院承担20%,施工单位承担80%;
3.单项工程核减率在5%—8%(含8%)之间的,其评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20%,学院承担80%;
4.单项工程核减率在5%及其以下的,其评审费用由学院承担。
核减率=(施工单位送审金额-审定金额)/审定金额
委托工程造价评审机构进行评审的项目,评审费用按照学院与工程造价评审机构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承诺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