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校2021年度固定资产及
低值易耗品清查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规范学校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秩序,摸清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底数,提高固定资产信息化管理水平,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16〕1 号)、《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鹤职院〔2020〕82号)和《鹤壁职业技术学院低值易耗品管理办法(试行)》(鹤职院〔2021〕7号)等文件要求,开展学校2021年度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清查工作。为了确保清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目标
进一步摸清学校的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状况,实施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动态管理,提高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工作透明度,做到账实相符,保证学校固定资产安全性、完整性,提高固定资产利用率,实现低值易耗品的有效监管,建立有效的资产管理机制。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清查基准日:2021年10月31日。
清查实施时间: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2月24日。
清查范围:本单位全部固定资产(含无形资产)、低值易耗品。
三、机构及职责
1.清查工作小组。由院系各单位负责人、分管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及资产管理员等组成清查工作小组,落实本单位的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清查工作。
2.复核工作小组。抽调资产管理员、归口管理员与资产科工作人员共同组成复核工作小组,采用全检或者随机抽检的方式,对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清查盘点情况进行复核。
四、清查方法步骤和日程安排
本次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清查工作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方法、统一步骤、统一要求和分级实施”的原则,分三个阶段实施。
1.组织准备阶段(11月15日至11月18日)
基础设施建设与资产管理处负责学校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清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及清查数据的复查和汇总。制订清查工作实施方案、下发清查通知、准备有关材料。清查工作开始前,组织召开清查工作动员布置会,参会人员为各单位资产管理员。
2.自查阶段(11月19日至12月10日)
各单位依据高校资产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数据,采取以物对卡、以卡对账、逐一查对盘点的方式,对本单位2021年10月31日以前所有固定资产(含无形资产)及低值易耗品进行清查盘点。主要核对账、物、卡是否一致,做到账、物、卡相符。
(1)固定资产账、物、卡相符且资产使用状况为“在用”情况时,从信息平台导出相关数据并填写《在用资产明细表》(见附件1)。
(2)固定资产账、物、卡相符且资产使用状况为“待处置”情况时,从信息平台导出相关数据并填写《待处置资产明细表》(见附件2)。
(3)固定资产账、物、卡不符时,先在全院范围内由卡找物、以物对卡,并在信息平台做出信息变动或资产调拨,保证调整后账、物、卡相符,将调整后的数据填写到《在用资产明细表》或《待处置资产明细表》。
经查找核对无法满足账、物、卡相符的固定资产,按照盘亏、盘盈情况进行统计,填写《盘亏、盘盈资产明细表》(见附件3),盘亏资产卡片使用人提供盘亏资产情况说明(盘亏资产卡片使用人为公用、已退休人员等不在职人员情况时,由分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人提供盘亏资产情况说明)。
(4)各单位填写《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汇总表》(见附件4),并根据本单位固定资产盘点情况,分析资产清查信息,查找资产清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方法和建议,撰写本单位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报告。
(5)各单位根据低值易耗品的出入库登记明细,对库存物品进行盘点,做到账、物相符;根据低值耐用品管理台账,清查实物现状,做到账、物相符。并提交《低值耐用品管理台账》(见附件5)、《低值易耗品出库明细表》(见附件6)
3.复核阶段(12月11日至12月24日)
复核工作小组根据各单位资产清查盘点情况,采用全检或者随机抽检的方式,对资产清查盘点情况进行复核。基础设施建设与资产管理处填写《鹤壁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固定资产清查盘点汇总表》《鹤壁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低值易耗品清查盘点汇总表》,撰写鹤壁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度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清查工作报告。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责任到人,确保此次资产清查盘点工作按要求如期完成。
2.各单位要如实登记资产情况,不得瞒报虚报,做到清查工作全面彻底、不重不漏。
3.各单位负责人及资产管理员应落实管理责任,对填报的资产清查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本次清查盘点材料集中提交时间:2021年12月6日至12月10日。纸质版经各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至基础设施建设与资产管理处(图书馆四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iansheban@163.com
联系人:韩老师 3329687
附件:1.在用资产明细表
2. 待处置资产明细表
3. 盘亏、盘盈资产明细表
4. 固定资产清查汇总表
5. 低值耐用品管理台账
6. 低值易耗品出库明细表
基础设施建设与资产管理处
2021年11月15日